第一,“脱贫、全面小康、现代化,一个民族也不能少”,表明了我们党致力于实现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的信心和决心。实现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,必须大力推进经济建设,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,不断解放和发展生产力。
中国共产党历来十分重视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发展。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,民族地区发展迈上新台阶,与全国一道全面建成小康社会,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水平显著提升,城乡面貌焕然一新,基本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建设更加健全、覆盖更加广泛、保障更加有力。
与此同时,民族地区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仍然相对突出,民族地区高质量发展仍然面临许多制约。以经济建设推动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,需要完善差别化区域支持政策,支持民族地区全面深化改革开放,提升自我发展能力;需要加大对民族地区基础设施建设、产业结构调整支持力度,优化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整体布局,不断增强各族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;需要支持民族地区实现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,促进农牧业高质高效、乡村宜居宜业、农牧民富裕富足;需要完善沿边开发开放政策体系,深入推进固边兴边富民行动,让各族群众共享现代化成果,在实现共同富裕、走向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征程中同舟共济、携手并进,为建设经济共富共享的中华民族共同体奠定经济基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