经中央批准,中国侨联决定表彰一批全国侨联系统先进组织和先进个人。为体现公开、公平、公正原则,充分发扬民主,广泛听取意见,主动接受监督,保证侨界群众的知情权、参与权、选择权和监督权,现将全国侨联系统先进组织和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予以公示(公示时间:2013年11月18日至2013年11月24日)。如有不同意见,请于2013年11月24日17时前向全国侨联系统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(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)。 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方式: 电话:010 -59957558、59957967 传真:010-59957511 邮箱:qlbiaozhang2013@163.com 地址:北京市工人体育馆西路1号中国侨联文化交流部(100027) |